经销商车辆保有量

当汽车售出后,销售经销商将被列为“协助经销商”。以后可以将车辆指派给另一个经销商。

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配更改:

  • 通过联系通知ABM,后者将会把请求转交至保修部门;
  • 自动分配功能在保修系统调整车辆分配,其对应分配原则为:
    • 如果某车辆被分配给“未规定”的国家或地区(销售区),只要一个经销商为该车创建了服务记录(SE)或进行了所有权变更操作,那么该车辆将被分配给该经销商;
    • 如果某车辆连续两次的维修都是在同一个经销商处进行的,那么该车辆将被分配给该经销商;
    • I如果一个经销商对某车辆的所有权进行了变更操作,那么该车辆将被分配给该经销商;
    • 如果某车辆的上一次维修(或服务)是在一年以前进行的,那么该车辆将被分配给最后一次进行维修(或服务)的经销商;
    • 如果车辆所在国家地区发生改变(或从EMEA地区的欧洲到MEA地区,或相反情况),车辆在第一次造访经销商维修车间时将会被分配给这家新的经销商;
    • ○如果进入或离开美洲地区,车辆将会被自动识别为 EFM(出口到外国市场),将会分配给新的经销商。

PDI 中心(如有)被排除在自动车辆分配系统之外。

您也可以在通讯函“MAS002645 – 服务车保有量分配”中找到这些指南。